不动产现实: FIRPTA要求打扰有些卖主 由鲍伯・ Hunt
那些日子,与身分几乎偷窃故事每日发生在新闻媒体,人们倾向于更大量小心关于提供证明信息例如社会安全号。 被升高的关心关于这样事比几个小故障是更多的起因在加利福尼亚不动产信托财产。 这是由于外资的要求在实际财产税行动,深情为那些所知在不动产商业作为FIRPTA。 因为1985 FIRPTA要求不动产的买家在美国必须扣压销售总额价格的10%和送它到联邦税务局,如果这位卖主是“外国人”。 为这些目的,外国人是一个非居民外籍人或未做这次竞选对待一个当地公司的一家外国公司。 美国公民不是外国人,亦不是一个当前“绿卡的持有人的外籍居民”。 为FIRPTA的目的,为了确定卖主不是外国人,这位卖主必须装备这个买家与“nonforeign宣誓书”陈述,处以伪证刑,这位卖主不是外国人。 这份宣誓书必须也包括卖主的纳税人标识号 -- 为大多数我们,我们的社会安全号。 多年来这未提出问题。 但是,以对身分偷窃的增加的关心,卖主变得勉强提供买家(并且,从而,买家的代理,代理的交易协调员,并且谁知道谁)以那信息。 有些卖主拒绝如此做。 什么然后发生? 那么,这个买家能做没有这份宣誓书的一件事是决定去向前和紧密。 如果那是他们的选择,则这个买家应该祈祷这位卖主不是外国人并且/或者没有资本收益在物产。 如果买家的祷告没有被回答,并且,如果联邦税务局涉及,然后这个买家将是对资本收益税交付或者购买价的10%负责,哪些是较少。 它发生了。 这个买家能做的另一件事是指示信托财产扣压资金和送他们出到联邦税务局。 但是这,当然,将要求卖主的协议。 或者,这个买家可能设法起诉,因为这位卖主是在合同违约(标准不动产购买契约说党将遵照要求)。 那些都不是非常愉快的选择。 提议的一种解答和尝试,将让这位卖主提供信托财产以社会安全号,指示信托财产提供他们,只有当联邦税务局来叫和给这个买家缺乏社会安全号的一份被执行的宣誓书。 可能这是好的。 可能没有。 法律,如被立法,不愿意考虑这样一个选择。 它不批准它,也不禁止它。 发声象合理的妥协,但是它投入这个买家在某一风险 -- 即,那它不会允许。 Realtors® (汽车)的加利福尼亚协会,通过Realtors® (NAR)的全国协会,寻找了将批准某一版本的有信托财产举行它解答的联邦立法。 不幸地,没有它在此会议上也许已经附有了的票据。 而且,这样立法为NAR的联邦立法议程不是一特别优先权的。 那是,因为这主要是加利福尼亚问题。 买家能避免义务扣压购买价的10%的另一个方式是为了这个买家能提供宣誓书物产业主居住,并且其购买价少于$300,000是。 那是一个广泛可用的选择在大多数这美国中。 因为这样宣誓书可能为加利福尼亚不动产交易,递交了,但是它是很长时间,与全州中间售价现在$550,000。 它是居住的另一负担在金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