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新闻从卖主? --- 不一定好消息 由朱丽Garton好
不久前,一个未协助的买家要求我, “什么是标准时间框架为了卖主能接受提议?” 看起来,当她更比一个星期更加早期给予了她的条件,她没有指定这位卖主多久必须反应。 “没有这样事象一个标准时间框架”,我回答了。 “它依赖于怎样激活这个市场是,多少其他提供(若有)这位卖主考虑并且配偶的卖主的单独情况和可及性(即一是在镇等等外面) 我知道这名妇女不相信我。 我可能告诉她认为, “如果此妇女是这样名人不动产教育家,为什么不可以她给我一个确定答复?” 这个答复是那里是没有标准时间框架为接受提议。 它在一个地方不动产市场上可能变化基于买家的需要,卖主的需要均匀风俗。 期限由什么最初指定这个买家或他/她的代理在购买协议指定。 一旦这位卖主看这个提议,他有这个机会修正这个买家指定的期限; 但是做如此构成还价,一个全新的提议这个买家不必须接受。 多数买家在最快的期限要这位卖主反应可能。 这是准确无误的在今天战胜在这个国家的大多数的坚强的卖主的市场上。 描绘为少量可利用的物产,买家是热切听见积极反应后面在他们的提议为了把物产关起来。 相反地在买家的市场上,许多物产是可利用的,买家可能感觉较少紧急收到及时地这位卖主的来信。 但是通过给卖主反应,所有买家冒这位卖主“购物”之险那个提议对其他潜在的买家的从容不迫的期限。 它是可能的在长的期限期间为采纳,给予最初的“催化剂”条件的这个买家完全地在物产可能丢失,没有能力做一个买方还价匹配一个竞争的买家的价格或条款为物产。 什么,如果您在您的购买协议不注意时间表为采纳对这位卖主,您能做? 立刻纠正这个错误,通知这位卖主(理想地说在电传或电子邮件,而不是由电话)之下这个提议将依然是开放的时间表在。 如果它是几天从提出这个提议对这位卖主(和与询问的买家我遇到了!) 请求一个答复在二十四个小时能是可接受的。 无论您最初与卖主联系与此信息,支持您的请求与一个书面补遗(电传,邮寄或者发电子邮件给卖主)。 这在物产上不仅将加强您的兴趣,但是能是机会移动这位卖主向决定---有希望地在您的偏爱。 |